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2020年) 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2020年) 一、 一、 将第二条第四款修改为:“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