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2000年) 一、

一、 第一条修改为:“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