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1996年) 二、

二、 第一条修改为:“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