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2025年) (四)

(四) 将第四十四条改为第五十五条,将第二款至第四款中的“行政处分”修改为“处分”;将第三款、第四款中的“上级机关”修改为“有关机关”;将第三款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处罚规定”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