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2010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媒介,开展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