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2010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人口普查对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 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