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为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统一监督管理。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