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四章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自律监管 第二十四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自律监管 第二十四条 挂牌股票转让可以采取做市方式、协议方式、竞价方式或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转让方式。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