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专利工作“十五”计划(2001年) (三)

(三) 继续完善政策法规,增强专利权的保护力度

认真做好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等法规和有关规章的修订工作,实施好修改后的专利法。完成专利代理条例的修改,制定职务发明条例。在专利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实施过程中,既要注意学习借鉴国外好的作法,与国际规则相协调,更要立足于我国国情,从专利立法、专利管理和专利审查等方面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利益。

进一步完善司法和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协调运作的专利保护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公正、高效地调处专利纠纷案件,增强专利保护力度。

加强专利管理法规的建设和政策的制定,为技术创新营造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要努力将加强专利管理与保护的有关规定融入地方人民政府以及科技、经济主管部门推动技术创新的政策中。继续推动各地制定专利管理条例的工作,适时制定全国专利管理条例,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技术创新中的作用。

加强对国际知识产权立法方面最新动态与发展的跟踪研究,以及对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立法与保护的研究,并及时提出有关政策法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