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一条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保护水资源,保障防洪和工程设施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