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2025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党员处分事项,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

党纪处分决定以党组名义作出并自党组讨论决定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