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25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