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25年) 第五章 公务用车 第三十一条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25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公务用车 第三十一条 根据公务活动需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 第三十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