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3年) 第六章 会议活动 第三十四条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3年) 第三十四条 第六章 会议活动 第三十四条 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审批制度。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费用由举办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相关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