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3年) 第六章 会议活动 第三十二条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3年) 第三十二条 第六章 会议活动 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培训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时间、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 严格执行分类培训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培训经费支出范围,严禁在培训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与培训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公款旅游活动。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