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章 维修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维修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包括日常维修和大中修。中央和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标准由归口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制定,并建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