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五章 公务用车预算执行和决算编制 第二十三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公务用车预算执行和决算编制 第二十三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在审核批复本级各部门年度决算、汇总编制本级和本地区部门决算时,应当统计汇总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增减变动和预算执行情况,并就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