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7年) 第四章 使用和处置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使用和处置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党政机关应当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驶,工作人员到外地办理公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当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外事接待、会议和集体活动用车主要通过社会租赁方式解决。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