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2023年) 中央科技委员会办事机构职责由重组后的科学技术部整体承担。

中央科技委员会办事机构职责由重组后的科学技术部整体承担。

保留国家科技咨询委员会,服务党中央重大科技决策,对中央科技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作为中央科技委员会领导下的学术性、专业性专家委员会,不再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不再保留中央国家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国家科技领导小组、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省级党委科技领域议事协调机构结合实际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