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光荣院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光荣院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光荣院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是光荣院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光荣院主管部门),对光荣院集中供养等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