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3年) 3. 电池项目水耗低于1700吨/MWp。 四、 环境保护 (一) 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3年) (一) 3. 电池项目水耗低于1700吨/MWp。 四、 环境保护 (一) 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项目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应依法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企业应有健全的企业环境管理机构,制定有效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四、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