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2026年)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儿童用餐安全卫生、营养健康。

儿童福利机构内设食堂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儿童福利机构从供餐单位订餐以及外购预包装食品的,应当从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食品留样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