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2019年) 第二十三条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2019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网络运营者停止运营产品或者服务的,应当立即停止收集儿童个人信息的活动,删除其持有的儿童个人信息,并将停止运营的通知及时告知儿童监护人。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