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储蓄管理条例(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储蓄管理条例(2011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全国储蓄管理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负责储蓄机构和储蓄业务的审批,协调、仲裁有关储蓄机构之间在储蓄业务方面的争议,监督、稽核储蓄机构的业务工作,纠正和处罚违反国家储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