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储蓄管理条例(2011年) 第三章 储蓄业务 第二十一条 储蓄管理条例(2011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储蓄业务 第二十一条 储蓄机构可以办理代发工资和代收房租、水电费等服务性业务。 第二十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