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储蓄管理条例(2011年) 第二章 储蓄机构 第十一条 储蓄管理条例(2011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储蓄机构 第十一条 储蓄机构的设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营业场所; (二) 熟悉储蓄业务的工作人员不少于四人; (三) 有必要的安全防范设备。 第十条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