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 (十七)

(十七) 全面改善设施条件。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将贫困地区未达标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国家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支持范围,确保每个县(市、区)建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重点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施条件。(委内规划司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