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2019年) 第四章 销售管理 第四十三条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2019年) 第四十三条 第四章 销售管理 第四十三条 保险公司以附加险形式销售无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产品的,附加险的保险期限不得小于主险保险期限。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