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章 产品管理 第二十二条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产品管理 第二十二条 保险公司设计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产品,必须区分被保险人是否拥有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的不同情况,在保险条款、费率以及赔付金额等方面予以区别对待。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