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访条例(2005年) 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提出 第十九条 信访条例(2005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提出 第十九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