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建立部际协调机制,根据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共同加强监管工作。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