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2020年) 第三章 内控管理 第二十七条 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2020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内控管理 第二十七条 保险公司经营信保业务的,应当将信保业务纳入内部审计范畴。经营融资性信保业务的,应当每年进行内部专项审计。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经营成果、制度建设、财务核算、系统建设、风险管控、准备金提取、合法合规等情况。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