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2020年) 第三章 内控管理 第二十四条 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2020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内控管理 第二十四条 保险公司对信保业务的追偿款确认和计量应当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执行,严禁虚增追偿款,影响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保险公司应当至少每季度对追偿款进行回溯评估,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反映相关风险。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