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2020年) 第三章 内控管理 第十八条 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2020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内控管理 第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与第三方征信机构进行数据对接,并制定数据保密管理制度,不得泄露客户信息,不得利用客户所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保险业务无关或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活动。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