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一条 信托投资公司每年应当从税后利润提取5%,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但该赔偿准备金累计总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0%时,可不再提取。

信托投资公司的赔偿准备金只能存放于国有商业银行或者购买国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