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遵循审慎监管原则,依法对信托公司股权实施穿透监管。 股权监管贯穿于信托公司设立、变更股权或调整股权结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以及其他涉及信托公司股权管理事项等环节。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