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9月) 第四章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第二十四条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9月)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第二十四条 信托公司应当建立印章印鉴管理制度,自主管理并指定专人保管印章印鉴,严格用印审批流程,合规使用印章印鉴,妥善保存用印后的书面合同,防止越权和不规范用印,防范印章印鉴由控股股东等他人保管、控制或者使用。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