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托公司开展房地产领域信托业务管理办法(试行)(2026年) 第六章 风险管理 第三十八条 信托公司开展房地产领域信托业务管理办法(试行)(2026年) 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风险管理 第三十八条 信托公司应当建立严格有效的房地产信托业务内控制衡机制,明确各级部门、岗位和人员的权利责任边界,规范设置前中后台职责权限,防止利益冲突。信托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员工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持续开展专业能力和合规培训。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