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三章 等级保护的实施与管理 第十三条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2007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等级保护的实施与管理 第十三条 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参照《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20269-2006)、《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管理要求》(GB/T20282-2006)、《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管理规范,制定并落实符合本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要求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