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6.1.3.1.4

6.1.3.1.4 评定人员应该将第一阶段评估审核情况形成文件,告知申请企业,并将文件及相关材料提交至评定管理平台。第一阶段评估审核和第二阶段评估审核应安排适宜的间隔时间,使申请企业有充分的时间解决第一阶段评估审核中发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