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8) 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8) 8) 关于证书信息查询方式的说明:“本证书信息可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平台(http://gltxpd.cspiii.com)查询”。 7.3 评定证书的暂停 7.3.1 获证企业发生以下情况时,评定机构应在获得相关信息并调查核实后15个工作日内向评定工作委员会申请暂停其评定证书,评定工作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 目录 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