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1 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1 1 适用范围 1.1 本办法用于规范对企业按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试行)》(工信部公告〔2014〕3号)建立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开展的评定活动。 1.2 本办法明确了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立、运行及其绩效的评定和监督要求,强化评定过程管理。 1.3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工作应遵循“自愿、独立、公开、公正”的原则。 目录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