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19年) 第四章 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 第三十七条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19年) 第三十七条 第四章 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 第三十七条 工程建设项目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建设等法律法规,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清偿。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