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2025年) 第二章 款项支付规定 第十五条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2025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款项支付规定 第十五条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的交易,部分存在争议但不影响其他部分履行的,对于无争议部分应当履行及时付款义务。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