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集团并表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一章 保险集团并表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保险集团并表监督管理,维护保险集团稳健运行,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依法设立的保险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公司。 第三条 保险集团公司应当对整个集团实施并表管理。 第四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据本办法对保险集团实施并表监管。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