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 第四章 公司治理 第二十一条 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公司治理 第二十一条 保险集团公司应当依法统筹自身及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加强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会议的决策支持和组织管理。 保险集团公司应当设立或指定相应的职能部门,为其派驻子公司董事提供决策服务。子公司董事对其在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