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 第四章 公司治理 第十七条 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公司治理 第十七条 在维护子公司独立法人经营自主权的前提下,保险集团公司依法对集团整体战略规划、资源配置和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职责,对集团内部的人力资源、财务会计、品牌文化等实施统一管理,加强集团内部的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建立覆盖集团整体的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体系,提高集团整体运营效率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四章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