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章 公司治理 第二十三条 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公司治理 第二十三条 保险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履行管理职能过程中,不得滥用其控制地位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措施,损害子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