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保险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符合偿付能力监管要求,根据保险资金性质实行资产负债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实现集约化、专业化、规范化和市场化。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