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二章 资金运用形式 第二节 资金运用模式 第十八条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十八条 第二章 资金运用形式 第二节 资金运用模式 第十八条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应当按照“集中管理、统一配置、专业运作”的要求,实行保险资金的集约化、专业化管理。 保险资金应当由法人机构统一管理和运用,分支机构不得从事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第二节 目录 第十九条